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202110148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
977413 |
胡国玲 |
房屋和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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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街123号5-1-1 |
房产证号注销 |
公告单位: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0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