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1 登记、税务、住建三部门联办事项流程图
登记、税务、住建三部门联办事项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转让。
2、申请:申请人通过网上受理端口或综合受理窗口,申请办理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基础信息,将申请材料、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及税务、住建部门。
4、并联办理:税务部门核实和征收税费,并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;住建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转让相关手续,并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;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,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缮证、发证:不动产登记机构制作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。
7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2 登记、税务两部门联办事项流程图
登记、税务两部门联办事项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、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(涉及土地的用途或权利期限变化需补交土地价款及税费的)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(涉及房屋性质或权利期限变化需补交土地价款及税费的)、转移登记(依据司法协助执行文书转移等)。
2、申请:申请人通过综合受理窗口或网上受理端口,申请办理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基础信息,将申请材料、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及税务部门。
4、并联办理:税务部门核实和征收税费,并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;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,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缮证、发证:不动产登记机构制作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。
7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3 登记部门单独办理事项流程图
登记部门单独办理事项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不动产登记“最多跑一次”业务类型中除部门联办事项以外的业务。
2、申请:申请人通过受理窗口或网上受理端口,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相关信息,将申请材料、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。
4、审核: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,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缮证、发证:不动产登记机构制作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、证明。
7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4 查封登记流程图
查封登记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查封登记、预查封登记、注销查封登记。
2、嘱托:嘱托机关通过受理窗口,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。
3、接受嘱托: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收取嘱托材料,查验嘱托资料,录入相关信息,将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。
4、审核: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嘱托资料,核实相关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符合登记条件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5 注销登记流程图
注销登记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、抵押权注销登记、地役权注销登记、注销异议登记。
2、申请:申请人通过受理窗口或网上受理端口,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相关信息,将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。
4、审核: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,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6 登记资料查询流程图
登记资料查询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。
2、申请:申请人到受理窗口,申请登记资料查询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。
4、出具查询结果:符合查询条件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向申请人出具查询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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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1 登记、税务、住建三部门联办事项流程图
登记、税务、住建三部门联办事项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转让。
2、申请:申请人通过网上受理端口或综合受理窗口,申请办理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基础信息,将申请材料、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及税务、住建部门。
4、并联办理:税务部门核实和征收税费,并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;住建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转让相关手续,并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;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,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缮证、发证:不动产登记机构制作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。
7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2 登记、税务两部门联办事项流程图
登记、税务两部门联办事项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、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(涉及土地的用途或权利期限变化需补交土地价款及税费的)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(涉及房屋性质或权利期限变化需补交土地价款及税费的)、转移登记(依据司法协助执行文书转移等)。
2、申请:申请人通过综合受理窗口或网上受理端口,申请办理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基础信息,将申请材料、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及税务部门。
4、并联办理:税务部门核实和征收税费,并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;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,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缮证、发证:不动产登记机构制作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。
7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3 登记部门单独办理事项流程图
登记部门单独办理事项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不动产登记“最多跑一次”业务类型中除部门联办事项以外的业务。
2、申请:申请人通过受理窗口或网上受理端口,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相关信息,将申请材料、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。
4、审核: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,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缮证、发证:不动产登记机构制作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、证明。
7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4 查封登记流程图
查封登记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查封登记、预查封登记、注销查封登记。
2、嘱托:嘱托机关通过受理窗口,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。
3、接受嘱托: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收取嘱托材料,查验嘱托资料,录入相关信息,将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。
4、审核: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嘱托资料,核实相关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符合登记条件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5 注销登记流程图
注销登记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、抵押权注销登记、地役权注销登记、注销异议登记。
2、申请:申请人通过受理窗口或网上受理端口,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相关信息,将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。
4、审核: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,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,完成审核。
5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,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。
6、归档: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案卷归档入库。
图6 登记资料查询流程图
登记资料查询流程说明:
1、事项名称: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。
2、申请:申请人到受理窗口,申请登记资料查询。
3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。
4、出具查询结果:符合查询条件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向申请人出具查询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