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,合理配置土地资源,提高土地供应的前瞻性、科学性、针对性与合理性,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,依据国土资源部《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〔2010〕117号),结合本市主城区2020年土地市场供需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,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计划指标
(一)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
2020年市主城区土地供应总量370.85695公顷,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7.86372公顷,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用地82.99323公顷。
(二)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
在2020年土地供应总量中,商服用地23.4409公顷;住宅用地173.11469公顷,其中:棚户区改造用地32.23662公顷,商品房用地140.87807公顷;工矿仓储用地82.38163公顷;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71.66883公顷;交通运输用地20.2509公顷。
(三)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
加快城乡统筹发展,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。房地产开发用地多分布于西部体育新城、东北部深圳园区和城乡结合部;工业用地以引领产业项目进园区为主,重点保障进入高新区、保定工业园区、保定经济开发区和深保园区工业项目和生产性服务项目的用地供应;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新建重点区域为主,多为教育、公用设施、医疗卫生等保障社会民生项目;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加快连接雄安新区、清苑、满城、徐水三区的道路工程,推动联动发展。
二、政策导向
(一)优化空间布局。坚持以规划为龙头,引领主城区与新三区一体化发展,继续推进主城区东拓、西扩、南联、北延,加快大保定建设,优化城市用地布局。落实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城区空间发展意图。保障高铁板块、体育新城、深圳园区等片区建设用地需求,加快重点区域开发建设,增强城市的经济辐射吸引作用,促进保定加快融入京津冀城市网络与产业结构,带动保定市社会经济的发展。
(二)优化土地供应结构。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,保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;保证住宅用地供应,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、时序,支持居民的合理性住房需求,支持棚户区改造,提高居民居住质量;继续保障改善民生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供应,重点支持教育、医疗卫生、公用设施等项目,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;优先保证具有高效、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,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。
(三)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。科学研判主城区建设用地需求,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。扎实推进批而未供、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,狠抓存量盘活,提高存量土地承载能力。对于存量用地挖掘利用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供地;对于提高集约用地水平的项目优先安排供地;对于节约用地有示范典型意义的项目优先安排供地,全面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。
(四)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,增强政府保障住房和调控市场的能力,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?;剿魇凳┯芯赫缘墓补芾碛牍卜裼玫卣斜昱穆艄遗品绞匠鋈?。灵活运用不同的供应方式,探索开发区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。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土地储备管理,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。坚持按用途管理、平等对待用地主体,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。
三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
(一)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公布机制,明确土地供应规模、结构,稳定市场预期。土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向社会公布。
(二)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,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。市自然资源局、市发改委、市住建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审批效率,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计划的实施。
(三)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发改委、市住建局等部门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,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实施的,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。
四、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表一 保定市主城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
用 途
|
合计
|
商服用地
|
工矿仓储用地
|
住宅用地
|
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
|
交通运输用地
|
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
|
特殊用地
|
小计
|
廉租房用地
|
经济适用房用地
|
公共租赁房用地
|
限价房用地
|
棚户区改造用地
|
商品房用地
|
面积
|
公顷
|
370.85695
|
23.4409
|
82.38163
|
173.11469
|
0
|
0
|
0
|
0
|
32.23662
|
140.87807
|
71.66883
|
20.2509
|
0
|
0
|
亩
|
5564
|
352
|
1236
|
2597
|
0
|
0
|
0
|
0
|
484
|
2113
|
1075
|
304
|
0
|
0
|
占比(%)
|
100%
|
6.32%
|
22.21%
|
46.68%
|
19.33%
|
5.46%
|
|
|
单位:公顷
表二 保定市主城区2020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
单位:公顷
用 途
|
总量
|
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
|
商品住房用地
|
合计
|
新增
|
存量
|
保障性住房
|
各类棚户区改造
|
公共租赁房
|
限价商品房
|
总量
|
中小套型商品住房
|
廉租房
|
经济适用房
|
总 量
|
廉租房
|
经济适用房
|
中小套型商品房
|
划拨
|
出让
|
面积
|
公顷
|
173.11469
|
131.2456
|
41.86905
|
0
|
0
|
32.23662
|
0
|
0
|
0
|
0
|
0
|
0
|
140.87807
|
0
|
亩
|
2597
|
1969
|
628
|
0
|
0
|
484
|
|
|
|
|
|
|
2113
|
0
|
占比(%)
|
100%
|
75.81%
|
24.19%
|
0
|
18.62%
|
0
|
0
|
81.38%
|
0
|
|